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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高新区生态环境管理2021年度自评估报告

时间: 2023-11-12 21:43:50 |   作者: 农业信息化

  湘潭高新区位于湘潭市岳塘区,园区代码G432125,园区级别为国家级工业园区,根据六部委公告2018年第4号文件园区主导产业为:新能源装备、钢材加工、智能装备。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于1992 年由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2007年取得了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09年3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同意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湘潭高新区正式成为全国第55个国家级高新区,定名为“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准面积1170.28公顷;高新区2018年取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趋势区范围调整成果通过审核的函》,在国家核准区的东面和南面确定了发展趋势区,面积为1852.56公顷。2019年,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函〔2019〕259号文同意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调区扩区前期工作。高新区管委会委托环评单位编制规划环评,2021年12月获得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批复(湘环评函〔2021〕37号),调扩区后的规划区合计总用地面积为3022.84公顷。

  2017年6月23日成功入选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第二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2020年入选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20年获国家五部委联合授予“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

  建区以来,在国家科技部和省、市政府的全力支持下,围绕“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总体要求,紧抓国家实施“中部崛起”的有利时机,认真实施“二次创业”发展的策略,确立了“以商招商,招商引业,打造精品园区,发展支柱产业”的发展思路,建立了全国唯一的风电实验室、国家级风电检验测试平台、国家能源风力发电研发(实验)中心、院士工作站等,众多有名的公司、科研机构纷纷落户湘潭国家高新区。同时在国家产业转型升级背景下发展产城融合新战略,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与城市功能提升相互协调,实现“以产促城、以城兴产”,在当前信息化时代背景下,实现网络化、服务化、协同化和智能化。如今,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成为了国家新能源高技术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计划一体化特色产业基地、国家新材料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示范基地、国家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还是湖南乃至中国中部地区技术创新活跃、产业特色突出的重要基地。

  区经济发展概况:湘潭高新区成立于1992年,2009年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2014年获批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园区历经29年建设发展,已入驻工业公司225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公司177家,境内外上市企业8家。2019年,高新区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综合排名晋升至第6名,较往年前进43名。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速排名全省50大重点园区19位,同比前进24名。截至2021年12月,园区48个省市重点项目实现开工复工48个,开复工率为100%;年度计划投资93.85亿元,完成投资103.4亿元,为年度计划投资的110.18%。

  截至年底,园区已入园公司数243家,其中,上一年度末已入园公司数225家,本年度内统计企业新增数量18家,本年度清退公司数0家。园区内已完成环评批复手续公司数229家,本年度新增项目环评批复24个,无环评批复的企业有0家。园区内已完成环保完工验收手续公司数168家,本年度新增环保完工验收公司数16家。

  园区内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公司数223家,其中27家为发证企业,196家为登记企业,20家企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这20家企业均为2020、2021年新建或在建企业。

  由于(湘环评函〔2021〕37号)审批时间为2021年年底,因此本次自评估依然采用原园区规划环评批复(湘环评[2007]87号)的要求。针对湘环评[2007]87号中对园区近期规划(2011~2030年)提出环保控制性要求,具体要求落实情况见下表。

  工业园引进项目要与总体设计相衔接,并严格按工业园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做规划建设,确保园内有适宜的生态面积。在下一阶段的设计建设中,工业园应逐步优化平面布局,新材料工业园应按照湘江风光带的计划要求确保边界与风光带相距100m以上,同时利用自然地形和绿化隔离带处理好各功能区的关系,形成规划明确、产业集中、生态环境优良的总体布局。

  园区基本按照工业园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开发建设,能较好处理园区与周边工业、生活、配套服务等各功能组团的关系;按照规划要求与风光带相距100m以上,区内部分地形和绿化隔离带使各功能区隔离;园区新引进的气型污染企业主要布置在常年主导风向(NNW)的下风向。

  严格执行入园企业准入制度;新材料园区由于地理位置特殊,不得引进水污染严重的项目;入园项目选址一定要符合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和环保规划,在入园项目前期和建设期,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其排污浓度、总量一定要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禁止建设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

  园区严格执行入园企业准入制度,未引进水污染严重的项目;入园项目前期和建设期,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其排污浓度、总量满足控制要求;园区管理部门强化了对园区内企业的环境监管。

  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指标,工业园应科学、系统制定开发计划,分期分类安排园内交通道路、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公共绿地、市政基础设施、排水管网等建设。

  根据规划,科学有序地推进园内交通道路、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公共绿地、市政基础设施、排水管网等建设。

  园区排水实行清污分流。新材料园区配套建立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不小于2万吨/天,新材料园区企业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入厂水质要求后排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前,新材料园区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德国工业园废水经收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河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创新平台的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待河西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后排入河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园区已实施雨污分流,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的管网工程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行。园区内企业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外排湘江。新材料园区和创新平台依据《关于调整湘潭高新区发展空间的决定》(潭市发﹝2010﹞19号)已不属于湘潭高新区管理。

  园区使用天然气,不得新建燃煤锅炉,现有燃煤锅炉应按黑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逐步淘汰。做好工业固态废料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业公司产生固态废料按国家相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禁造成二次污染.。

  园区已使用天然气,无新建燃煤锅炉,现有燃煤锅炉除大唐发电外已按要求淘汰。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做到了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园区内各企业能按要求落实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的综合利用或处置要求。

  园区要配套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健全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风险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有效处理。园区管理部门应加快《竹埠港新材料工业园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的制定并按照承诺的要求对新材料区的现有的符合规划的企业进行综合治理,确保全部实现达标排放。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及园区规划的企业应实施关闭或搬迁,确保园区的发展符合规划要求。

  园区建立了专职的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制定了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应急预案。新材料园区依据《关于调整湘潭高新区发展空间的决定》(潭市发﹝2010﹞19号)已不属于湘潭高新区管理,同时根据《湘潭市竹埠港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潭环审﹝2019﹞152号),竹埠港新材料工业园已按照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一号重点工程”要求,工业企业已全部搬迁退出,并对区域实施了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以及土壤修复治理工程。

  建设期已按规定做好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土石方开挖、堆存过程采取围挡、护坡等措施,地表及时进行了植被恢复。

  常规监测项目每季度各监测一次,每次监测7天;自动监测项目每日监测结果以小时均值或日均值的方式提供监测报告,并以日均值为基础提供周报或月报

  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氟化物、镉、六价铬、铅、铜、锌、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氯化物

  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氯化物、硝酸盐、氟化物、氰化物、总大肠菌群、镉、锌、六价铬、铁、锰、铜、汞、砷、硒、铅、钡、镍、石油类,流量

  pH、锌、铜、铅、镍、汞、砷、镉、铬、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湘潭高新区实际设置21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其中19个为小微站,2个为省控站;小微站监控因子为PM10、PM2.5,实际监测因子为SO2、NO2、PM10、PM2.5、CO、O3六项基本因子+VOC小微站、泰山石膏(湘潭有限公司)、湖南玉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两家重点企业在线监控设施的大气环境监测网。湘潭市双马垃圾渗滤液处理有限公司设置水环境在线监控系统,依托市局监测站对区域水体(湘江)设置了常规监测断面,定期对其采样监测。

  高新区内各企业根据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排污许可证等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实施。园区依托市局监测站对湘潭中环污水有限公司、湘潭产投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湘潭市双马世纪新材料有限公司、湘潭市双马垃圾渗滤液处理有限公司等重点单位进行每月监督性监测。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既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相关文件,明确了湘潭高新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见下表。

  (1.1)坚持改造提升和退出搬迁并重,有序推进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退出。

  (1.1)湘潭高新区创业中心扎实推进“四清四核工作。有序推进污染企业退出工作。2021年共清退企业5家。

  (1.2)积极推进工业企业进入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集聚发展。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按照“淘汰一批、整治一批、搬迁一批”的原则,基本完成“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

  (1.2)高新区2020年对2018年以来关停及整改的9家企业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排查工作,散乱污工作全部完成,2021年无需开展散乱污治理。

  (2.1.1)园区内废水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根据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分别经河东污水处理厂、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入湘江。园区部分区域雨水通过向家坝排水渠、胡家坝排水渠、严家港排水渠、新电厂排水渠等排渍泵站就近排入湘江;部分由王家晒排水渠进入昭山、板塘铺排水系统。

  (2.1.2)对王家晒渠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加强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治久清”整治机制,确保河面、河岸污染问题不再反弹。

  (2.1.1)高新管委会制定了《湘潭高新区园区污水治理五年(2019-2023)行动工作方案》(潭高办发〔2019〕10号),确保在2023年完成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全部生活污水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园区已对胡家坝渠(二桥湿地)、新电厂渠入江口、王家晒渠(主渠法网段、西支渠城际铁路下、东方明珠段)等地黑臭水体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的管网工程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行。园区内企业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外排湘江。

  (2.1.2)高新区整治完成的胡家坝渠、新电厂渠、王家晒渠(高新段)的水质指标均已达标,达标率为100%。

  (2.2.1)加快火电等行业企业以及锅炉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和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业生产企业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2.2.1)高新区开展了针对全区工地的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着力抓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严格落实“八个100%”,确保全面复绿,覆盖到位。特护期内,安排专人不定期巡查检查,加强对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作业的工程机械的监督检查,全年较好的完成了辖区所有工地“八个100%”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2.3)固体废弃物: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贮存、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业企业产生固体废物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禁造成二次污染。强化固态废料、危险废物等污染源管控。全面开展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以及废水、废气处理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排查。

  (2.3)固废:高新区危废注册企业90家,完成申报90家;同时高新区分局将继续推进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督促辖区企业全面完成申报。为全面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我区统一采购分类垃圾桶,对按规范选定的垃圾分类桶站点位实施全面张贴,并安排督导员指导垃圾分类工作。分批采购分类垃圾桶,全面分发到户,以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为目标,要求并引导村民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配备托臂垃圾箱、清扫员,并施工修建垃圾分拣中心和大件垃圾存储站、垃圾分类驿站,投入分拣人员和设备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市垃圾分类工作的规范要求打造了优秀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3.1)园区应尽快办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并严格落实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严防环境突发事件发生。

  (3.1)园区于2018年已编制完成园区应急预案,但由于高新区已进行调扩区,调区后的规划环评2021年底方取得省生态厅审批,目前正在进行园区应急预案修订,暂时无法备案。园区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计划,加强人员的应急培训与教育,及时更新、补充必备的应急物资、设备;于2021年6月与安监共同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建立应急物资联动机制、建立救援队伍联动机制。

  (3.2)园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等应当编制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3.2)开发区内已备案企业66家,仍有部分企业需要办理应急预案但未办理。高新区管委应督查企业及时制定和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补增相应的应急环保措施。

  (3.3)建设用地土壤风险防控:严格环境准入,优化空间布局。严格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的监管。

  (3.3)高新区重点发展现代制造业、新能源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区严格产业和环境准入,禁止发展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禁止新建涉重工业企业,新建大气污染严重的项目;严格控制重金属类污染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的项目。高新区建立了土地安全利用区和严格管控区的台账。制定了《湘潭高新区严格管控区水稻处置工作方案》,对种植了水稻的严格管控区实行“四包一”制度,做到加强严格管控区种植水稻的全程监管,协同做好严格管控区已种水稻的管控、处置工作。选取法华村、新农村共987亩作为安全利用区集中推进区进行修复治理,其中水田种植水稻种植246亩,水田种植其他经济作物741亩,对种植水稻区域进行重点治理,现有种植水稻的采用土地翻耕以及播撒叶面阻控剂的方式,进行了治理。

  (4.1)能源: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和工业余热利用,关停拆除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燃煤小锅炉、工业窑炉。2020年,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能源消费总量预测为168.2万吨标煤(等价值),万元GDP能耗预测为0.593吨标煤/万元(等价值);2025年,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能源消费总量预测为204.0万吨标煤(等价值),万元GDP能耗预测值为0.479吨标煤/万元(等价值)。

  湘潭中节能城市节能有限公司在湘潭高新区望月路以东、晓塘中路以北、长新路以南、锦塘路以西建设“湘潭高新片区能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一期”,利用大唐发电厂余热利用技术为区域内建筑提供集中供冷供热服务,总投资13,398.53万元,建设1个能源站、7公里蒸汽管网以及配套的二次管网,规划供能面积67.38万m2,项目已于2019年11月实现蒸汽供能。园区已使用天然气,无新建燃煤锅炉,现有燃煤锅炉除大唐发电外已按要求淘汰。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鼓励燃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

  (4.2)水资源:抓好工业节水。对工业用水大户开展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对主要工业用水大户逐年下达用水计划。对耗水重点行业实施强制性用水定额标准,加强火电等高耗水行业的节水技术改造,推行废水零排放。到2020年,高新区单位GDP取水量达到100立方米/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耗水量达到7立方米/万元;到2030年,高新区单位GDP取水量达到80立方米/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耗水量达到6立方米/万元。

  高新区内淘汰高耗水产业,发展低碳产业,鼓励发展用水效率高的高新技术产业。积极推进和完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和中水回用管网建设,加快河东污水处理厂扩建进度,加快再生水厂的建设。

  (4.3)土地资源:优先保障区域主导产业发展用地,优先安排符合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要求“一区多园”用地。入国家级园区土地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产值不低于500万元/亩。

  本高新区基本完成国家核准面积开发建设,土地开发率为89.45%;闲置土地处置率为100%;用地集约度分值为80.69分。

  目前,园区主要在项目入园、企业选址、环评审批、排污许可、应急管理工作推进等方面对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落实应用,下一步将主要在规划布局、扬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固废规范化管理处置等方面继续大力推进。

  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依托2个市政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园区污水管网覆盖率为100%,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名称为河东污水处理厂及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

  湘潭市河东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20万m3/d,实际处理规模18万m3/d,污水处理工艺为:改良粗格栅间→提升泵站→细格栅间→旋流沉砂池→A/A/O生化池→方形二沉池→滤布滤池→接触消毒池处理工艺。

  湘潭市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15万 m3/d,实际处理规模7.5万m3/d,污水处理工艺为 粗格栅+细格栅+曝气沉砂池+改良型A2/O工艺+双层沉淀池+滤布滤池+次氯酸钠消毒,在线 %,园区雨水管网覆盖率 100 %。

  园区涉及水环境在线家,为湘潭市双马垃圾渗滤液处理有限公司,设计处理规模600 m3/d,实际处理规模111.2m3/d,其中200m3污水处理工艺为:调节池+预处理+膜处理+二级反渗透;400m3污水处理工艺为:调节池+均质池+二级硝化池+二级反硝化池+UF超滤+反渗透,在线%,园区雨水管网覆盖率100%。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水外排企业数量225个(其中直接排放的企业为1家,间接排放(含生产、生活废水)36家,其余均仅生活污水排放企业),工业废水总排放量10.3076万m3/d,外排工业污水纳管企业数量36个,污水集中处理比例100%(按外排水量计),湘潭高新区内目前无排水涉重企业。(涉一类污染物排放企业车间排口达标情况及在线监测情况。)

  园区年度水污染物总排放量:化学需氧量482.356142t/a(工业企业排放量),氨氮63.5101805t/a(工业企业排放量),其他因子(重金属等)/t/a。

  园区依托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最近的地表水水质管控断面名称昭山,水功能区划III类,监测达标率 100%,超标因子/,最大超标倍数/倍。

  湘潭市双马垃圾渗滤液处理有限公司排污口下游最近的地表水水质管控断面名称易家湾,水功能区划III类,监测达标率 100 %,超标因子/,最大超标倍数/倍。

  “双源”地下水监测建设情况及监测结果自评。目前,园区无“双源”地下水监测。

  园区内涉及黑臭水体数量0个,已完成整治0个,未开工的 0个,修复中的0个。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气外排企业数量131个,大气质量监测达标率100%(企业污染源监测),超标因子/,最大超标倍数/倍。大气污染物总排放量:二氧化硫66.48515t/a,氮氧化物90.10533t/a,VOCs:325.4246t/a,其他/t/a。

  湘潭高新区安装了19个环境空气小微站,建立2个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在园区立2个大气污染监控点位,对泰山石膏(湘潭有限公司)、湖南玉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3个重点企业厂界废气浓度实施24小时在线监控。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未进行委托监测,因此无达标率、超标因子、最大超标倍数等数据。

  园区内涉及污染地块数量0个,已完成修复0个,未开工修复的0个,修复中的0个。园区内涉及污染地块数量0个,已完成修复0个,未开工修复的0个,修复中的0个。

  园区涉及集中生活垃圾处理场1处,为双马垃圾场,垃圾场一期工程于2003年8月建成并投运,有效库容260万m3,2012年封场。二期临时过度场于2012年建成并投入使用,有效填埋库容110万m3,2015年实施临时过渡场续建,库容121.8万m3,2018年实施临时过渡场应急扩容,新增有效库容68.6万m3。双马垃圾填埋场处理废物种类为生活垃圾,处理工艺:计量-倾倒-推平-压实-消毒-覆盖。(园区无集中的工业固废处理设施),目前2021年封场。

  2021年度,园区环境管理执法权限上交市执法支队,由执法支队进行投诉进行执法管理。

  对照《湖南省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内容,湘潭高新区进行园区环保信用自评,湘潭高新区属于环保诚信园区等级。

  产业园区涉VOCs重点排放企事业单位未进行有效收集、未设置有效的VOCs污染治理措施或未按规定建立管理台账

  产业园区建立了污染源在线监控、企事业单位生产工况、电能监控、一企一管水质监控、视频监控及环保设施运行监控、环境质量监控等产业园区数字化在线监控平台(任意一项)

  产业园区未及时公开年度环境监测报告或园区年度环境监测信息,园区污染物排放状况、企业达标排放情况、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信息公开不完整的

  产业园区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或存在被省级以上环境主管部门通报的突出环境安全隐患

  产业园区出现区域限批、挂牌督办、约谈、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等情况

  二、产业园区未及时按照要求上报自查报告,直接评定为环保风险园区。若自查报告中未上报某项指标内容的,此项指标按最高分进行扣分。

  本年度截至12月31日,空气累计监测365天,优良天数为305天,累计优良率为83.5%。。湘江(昭山)水质保持稳定,达标率100%。环保大格局进一步夯实。完成湘潭高新区“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的总规矩。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职责,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分管负责人任副主任,细化环委会成员单位职能职责。

  高新区建立了空气质量精细化管理和网格化管理制度,共建22处空气监测小微站点位,每个点位均安排了网格员,负责协助开展所在热点网格的监管工作,每日对小微站点覆盖区域开展巡查;双马街道、板塘街道均建立了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对日常工作实施街道、村街单位、组为三网格的管理体系。另外,根据国家级工业园大气自动站建设要求,高新区空气自动站点位已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我区生态环境分局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分局完成颗粒物和臭氧源解析、工业炉窑摸底排查等相关工作任务。

  高新区2020年对2018年以来关停及整改的9家企业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排查工作,散乱污工作全部完成,2021年无需开展散乱污治理。。

  我区根据《湘潭市2020-2021年特护期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及市环委办工作部署要求,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至创业中心、双马街道、板塘街道、企业服务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并要求各职能部门第一时间将文件下发至园区工业企业,同时区产业局印发了《湘潭高新区关于实行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的通知》并下发给园区崇德科技、湘电风能、金杯电工、霞城电工等20家工业源头企业,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错峰生产计划。

  我区开展了针对全区工地的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着力抓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严格落实“八个100%”,确保全面复绿,覆盖到位。市级交办的金荣产业园、大数据中心及运营中心、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环境污染问题,均已督促相关项目配备降尘措施和冲洗设备,对黄土进行了绿网覆盖,并将污染严重的施工机具清退出场,对容易造成污染的室外作业搬至室内加工。其余交办均按要求整改并销号。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区对全区在建项目进行了摸排,未发现违规使用不合格机械设备的情况。特护期内,安排专人不定期巡查检查,加强对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作业的工程机械的监督检查,全年较好的完成了辖区所有工地“八个100%”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我区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工作部署,积极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突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水域保洁全覆盖为重点,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各级河长共同发力,河长制工作成效明显提升。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已初步形成,河湖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七)全面完成重点行业VOCs年排放量在100吨以上的重点企业污染治理。

  我区金杯电工电磁线有限公司VOCs治理重点任务已于8月建设完成并按要求时限完成了验收销号工作。

  2020年度以来我区以二污普数据、排污费缴费名单、工商注册名单、税务资料对高新区所有可能需要核发的公司进行电话核实。确定企业在高新区有实体产业后,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进行排污许可分类。2021年我区生态环境分局于2021年9月起配合市级、省级相关部门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检查,现场检查湖南高瑞电源材料有限公司,抽查了3家重点管理、10家简化管理、3家登记管理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提出了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

  我区生态环境部门执法权已上收至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园区已无执法权限。

  我区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全区累计张挂宣传横幅70余条,摆放环保宣传展板10多份,发放环保宣传材料1000余份,提供环保咨询200余人次。每月在单位电子宣传栏上循环滚动播放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宣传标语共计60余条。通过宣传教育,增强了群众环保意识,企业的环保意识逐步提高。

  高新区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关于深入推动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通知》要求,聘请环保管家开展专业性服务治理。

  1、是环保能力建设亟待加强。人员力量与当前环境监管压力、工作任务繁重等现状不相适应;

  3、园区存在个别企业未验收、未办理排污许可证的现象,2022年将全面排查未完成相关手续的企业,并督促完成整改。

  4、园区环保管理机构负责园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但是不具备行政执法职能,存在权责不对等、不统一,实际管理权非常有限,企业环境违法违规情况的处理必须依托市生态环境监管部门。

  2022年是“ 十四五 ”展翅之年,湘潭高新区管委会提前谋划,以持续改善高新区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突出“五个强化”,有效管控高新区生态环境风险,力争使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水平同全面建成创新高地、现代新城目标相适应。主要工作思路如下:

  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主动深入企业,就企业在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服务指导。对重点项目优先受理、提前介入,实行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服务。指导有污染减排任务企业,按期完成污染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帮企业排查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制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增强企业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对企业在生产、治污方面存在的问题提供专业性、针对性的技术指导服务,协同推进高新区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对照年初制定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在2022年进一步查漏补缺,进一步提质增效。打好“四大保卫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扎实推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实现治污设施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双稳定,确保“昭山”断面水质达到III类水标准,空气质量稳步提升,重污染天气明显减少,土壤环境安全达标,以新姿态新面貌全面迎接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

  制定2022年业务培训计划,加强生态环保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的提高环保工作科学性、精准性和实效性。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切实提升业务能力、凝聚合力,着力打造一支叫得应、顶得上、打得贏的环保铁军。

  以绿色发展为契机,以环保法律和法规宣传为重点,通过合理规划利用网络化、信息化平台与传播手段创新宣传方式手段,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信息公开,积极带领企业和高新区群众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全力营造全民参与绿色生态园区建设的良好氛围。

  全面调动积极性、提振精气神,努力锻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一是抓好自身建设。逐步的提升干部思想认识,认清高新区发展的基础、优势和短板,提升干部能力,使干部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改进工作作风。结合高新区区机关干部评“一把手”、“一把手”评班子成员的干部“双评”机制,全面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激情和热情,冲在一线、干在一线。三是严格正风肃纪。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正风肃纪,深化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构筑清朗清明的政治生态。

  充分利用好环保管家专业机制优势,定期组织召开环保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及安排布置工作,开展全员环保培训,完善、规范管理制度,有重点、分层次的明确监管对象,抓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落实,结合高新区真实的情况,形成一套合法、合理、高效、便捷的工作模式。

  2022年,高新区将切实把环保责任扛在肩上,认真实施国家、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快速推进区域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形成节约世界资源和保护自然环境的产业体系、空间格局和生产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