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12-21 09:23:33 | 作者: 工程业绩
为培养强大节能环保工业,推进资源节省高效使用,现发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和《资源综合使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和《资源综合使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二、企业从事归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开展变革委关于发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告诉》(财税〔2009〕166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开展变革委关于废物填埋沼气发电列入的告诉》(财税〔2016〕131号)中目录规则规模的项目,2021年12月31日前已进入优惠期的,可按政策规则持续享用至期满停止;企业从事归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规则规模的项目,若2020年12月31日前已获得第一笔出产营收,可在剩下期限享用政策优惠至期满停止。
三、企业从事资源综合使用归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开展变革委关于发布资源综合使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告诉》(财税〔2008〕117号)中目录规则规模,但不归于《资源综合使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规则规模的,可按政策规则持续享用优惠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四、税务机关在后续办理中,如不能精确断定企业从事的项目是否归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以及资源综合使用是否归于《资源综合使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规则的规模,可提请省级以上(含省级)开展变革和生态环境等部分出示定见。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开展变革委关于发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告诉》(财税〔2009〕16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开展变革委关于发布资源综合使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告诉》(财税〔2008〕117号)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开展变革委关于废物填埋沼气发电列入的告诉》(财税〔2016〕131号)自2022年1月1日起废止。